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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广西大学林学院2024年海内外人才招聘

一、学院介绍

历史沿革:广西大学林学院创办于1932年,是广西大学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学院之一,著名林学家、林业教育家陈焕镛、马大浦等教授是主要的学科奠基人。建院90多年来,学院历尽艰辛,经历了“东源梧州,西走贵州,北上桂林,南下明阳,‘客居’来宾,三顾柳州,三返南宁”的12次搬迁和6次更名的办学历程,林院人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,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,克服困难,顽强拼搏,不断开创教学与科研工作新局面,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,学院先后步入国家“211工程”建设高校,一流学科建设高校,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“部区合建”高校行列。

师资条件: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近70人,其中包括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人,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,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,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1人、广西八桂青年学者1人;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0%,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60%以上,博士、硕士生导师占100%。

科学研究:学院拥有国家林草局中南速生材繁育重点实验室、广西森林生态与保育重点实验室、广西高校亚热带人工林培育与利用重点实验室、林业科学与工程自治区级实验教学中心、林业科学与工程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、广西大学林业与生态规划设计研究院、广西大学热带人工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、广西十万大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等教学、研究平台。实验教学与科研用房约8300平方米,有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87台(套),仪器设备总值6500多万元;建有校内科研与实践教学基地1处,校外科研与实践教学基地21处。近5年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38项,省部级科研项目59项,到校科研经费超过7500万元;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6项(其中一等奖1项,二等奖2项),授权专利43项(其中发明专利19项);出版著作20多部,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79篇,其中SCI收录的《Science》、《Biological Reviews》、《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》、《New Phytologist》等国际著名期刊论文323篇,我院有6篇论文进入ESI高被引论文。

学科与学位点建设:学院现有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生态学、林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林业、风景园林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。在全国第四和第五轮学科评估中,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获B-等级的较好成绩,环境科学/生态学学科入选ESI全球排名前1%。

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:学院设有林学、生态学2个本科专业,在校本科生604人,研究生560人,至今已为国家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3万余名。林学为国家一流专业本科专业建设点、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专业、国家特色专业、广西高校优势特色专业、广西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;生态学为广西优势特色专业。近年来学生团队荣获创新创业赛事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共38项,其中国家级5项,自治区特等(金)奖4项,突破了A+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历史最好成绩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、全面深化教学改革,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,释放学生创新活力,产学研用协同育人,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,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改革标志性成果。获国家级新农科教学改革项目1项、广西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、《红木文化》课程获国家一流线上课程、《红木文化》教材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、符韵林教授荣获第三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、银宁老师荣获第八届广西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、李琼莹老师荣获第十二届广西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特等奖等。

二、2024年各层次人才需求表

岗位名称

岗位需求

拟招聘数量

林学系

从事林木遗传育种、森林培育、森林经理、森林保护等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,达到相应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。

学术带头人,2人

副教授,1人

助理教授,2人

生态系

从事森林生态、恢复生态、动物生态、植物生态等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,达到相应层次的人才基本条件。

学术带头人,1人

副教授,1人

助理教授,2人

三、招聘岗位类别及支持政策

按照广西大学人才岗位设置类别和相关政策,建立了领军团队带头人、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、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岗位与培养激励体系,衔接国家、自治区人才计划项目,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。引进人才均办理实名事业编制。

高层次人才

岗位名称

基本条件

学校支持政策

领军团队带头人

1.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。

2.具有正高级职称,具有博士学位。

3.具备战略科学家的能力素质,在国内外学术领域有重大影响力;视野开阔,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深厚科学素养,前瞻性判断力、跨学科理解能力、组织领导能力,能够带领团队赶超一流水平。

1.年薪100万元起(一人一议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,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。

3.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800万元起(一事一议)。

5.安置配偶工作: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,其余编外聘用。

6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7.安排工作用房,配建专用实验室,配备研究生和助理。

学科带头人

1.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。

2.具有正高级职称,具有博士学位。

3.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,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,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、作出重要贡献,能够带领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。

1.年薪70万元起(一人一议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,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。

3.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0万元起(一事一议)。

5.安置配偶工作: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,其余编外聘用。

6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7.安排工作用房,配建专用实验室,配备研究生和助理。

学术带头人

1.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,能够创新发展学科某个学术方向并起到引领带动作用。

1.年薪60万元起(一人一议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110平方米,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。

3.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起(一事一议)。

5.安置配偶工作: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,其余编外聘用。

6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7.安排工作用房,配建专用实验室,配备研究生和助理。

8.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,直接聘为教授职称。

优秀青年人才

1.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、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,能够取得高水平、创新性的学术业绩。

1.年薪50万元起(一人一议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90平方米,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。

3.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0万元起(一事一议)。

5.安置配偶工作: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,其余编外聘用。

6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7.安排工作用房,配建专用实验室,配备研究生和助理。

8.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,直接聘为教授职称。

教学科研人才

岗位名称

基本条件

学校支持政策

教授(含预聘)

1.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,预聘教授不超过38周岁。

3.教授应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任职资历,创新能力较强,发展潜力突出,能够取得创新性高水平业绩,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。

4.预聘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副教授评审,再评审预聘教授。

1.年收入不低于46万元(基础年薪35万元、博导津贴2.4万元,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,支付公积金、社保约6.8万元。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、学院额外贡献绩效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80平方米。

3.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。

5.安置配偶工作(不含预聘):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事业编制,其余编外聘用。

6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副教授(含预聘)

1.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,预聘副教授不超过32周岁。

3.副教授应具有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任职资历、博士后经历,创新思维活跃,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。

4.预聘副教授需先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,再评审预聘副教授。

1.年收入不低于32万元(基础年薪26万元,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,支付公积金、社保约4.7万元。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、学院额外贡献绩效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60平方米。

3.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。

5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助理教授

1.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
3.专业基础扎实、创新潜力较强,通过学校助理教授评审。

1.年收入不低于26万元(基础年薪21万元,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,支付公积金、社保约3.9万元。不含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、学院额外贡献绩效)。

2.校内低价格(每平米2-3元/月)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。

3.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4.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。

5.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。

四、其他支持政策

1. 招生资格: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。高层次人才、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;副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申请指导博士研究生(第二导师直接指导)。

2. 个性化资助: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,在学校支持政策基础上,另有个性化资助(请咨询有关单位)。

3.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:

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(每半年认定一批),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。

(1)A层次人才: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,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,科研补助“一事一议”。

(2)B层次人才: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,连续发放5年;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;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、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,连续补助5年。

(3)C层次人才: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,连续发放5年;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;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、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,连续补助5年。

(4)D层次人才: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,连续发放3年;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;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、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,连续补助3年。

(5)E层次人才: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,连续发放3年;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;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、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,连续补助3年。

4.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:

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,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。

(1)广西杰出人才(每2年遴选一批):生活补助150万元,科研补助500万元(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)。

(2)广西八桂学者(每年遴选一批):生活补助100万元,科研补助300万元(科技创新类)、100万元(哲学社会科学类)。

(3)八桂青年拔尖人才(每年遴选一批):生活补助45万元,科研补助60万元(科技创新类)、30万元(哲学社会科学类)。

(4)广西人才小高地(每年遴选一批):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邓老师,谢老师

电子邮箱:lxy1932@gxu.edu.cn

电话:0771-3271428
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林学院办公室

邮政编码:530004